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9月21日在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铜陵有色展示馆会议室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于2023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0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6人,4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龚华东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盘活存量土地,优化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化工产品的水路运输渠道,公司拟与铜陵港航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港航”)、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投资”)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铜陵港航液货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航液货”)建设高等级液体危化品码头项目(甲B类)。港航液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投资金额以经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底价,对应最低投资金额为685.713万元(含5%增值税)。
2023年9月21日,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营范围:港口、航道、船闸等水运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公铁水联运等现代物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运,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铁矿、煤炭、焦煤、有色金属、钢厂原辅料、非金属、建材销售,化肥、化工产品(含许可证所列的危险化学品批发)销售,矿产品、石子、石粉、电器产品、五金制品、劳保用品、日用百货、办公设备、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农副土特产品销售,港口、航运相关金融咨询服务,工业、商住用地开发建设,矿山整治与生态修复,土地整治、造地、置换和开发复垦,建筑垃圾和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矿业工程咨询和技术服务,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对矿业、建筑业、服务业、生态环保业的投资以及其他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安徽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00%,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5.28%,铜陵市铜官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43%,枞阳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43%,安徽耀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43%,铜陵金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43%。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产业投资,新城区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道路建设投资,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建筑材料采购与销售,房屋出租,信息服务。(经营范围中涉及资质的均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
铜陵港航以现金出资1714.287万元,大江投资以现金出资1600万元,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投资金额以经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底价,对应最低投资金额为685.713万元(含5%增值税)。
上述资产不存在担保、抵押、质押或者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投资规模:铜陵港航以货币资金出资1714.287万元,大江投资以货币资金出资1600万元,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投资金额以经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底价,对应最低投资金额为685.713万元(含5%增值税)。
港航液货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港航液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组建铜陵港航液货港务有限公司,有利于盘活存量土地,优化公司化工产品的水路运输渠道,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参与投资设立铜陵港航液货港务有限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9月20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周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周俊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去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周俊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周俊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亦不会对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周俊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在公司科技创新、治理提升、规范运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周俊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